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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8期 2017-06-30

主编点评

【本期主编】:李捷

 《三会四所密集发文 投保矩阵隆重登场》6月28日晚间,北京一家大型券商非银行业分析师张明远(化名)仍在办公室忙碌着。从当日下午4点开始,证监体系内各家单位陆续发布的文件让他一刻也不能停歇。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证券监管系统各家协会和交易所赶在《办法》实施之前推出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至此,研究推进多年的全市场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终于将发挥其作为资本市场中基石制度的真正威力,其携带着投资者、产品两个维度的清晰要求,对于机构的严格后端监督将把市场推向一个投资者保护的新时代。

金融观察

三会四所密集发文 投保矩阵隆重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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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资本市场各方而言,这是忙碌的一天。

6月28日晚间,北京一家大型券商非银行业分析师张明远(化名)仍在办公室忙碌着。从当日下午4点开始,证监体系内各家单位陆续发布的文件让他一刻也不能停歇。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证券监管系统各家协会和交易所赶在《办法》实施之前推出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至此,研究推进多年的全市场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终于将发挥其作为资本市场中基石制度的真正威力,其携带着投资者、产品两个维度的清晰要求,对于机构的严格后端监督将把市场推向一个投资者保护的新时代。

矩阵成型

早在2016年12月16日《办法》便已发布。至于为何要等到第二年七月才正式实施正是考虑到此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将会渗透到资本市场的方方面面,无论行业自律协会、交易所乃至证券经营机构都需要充足的时间消化从而完善。

就在距离《办法》正式生效前两天,6月28日下午开始,证券业、基金业、期货业协会三个行业协会,以及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中金所等四大交易所陆续公布了相关的自律指引规则。

“今天各部门发布的文件信息量非常大,在《办法》的指引下,各协会和交易所将投资者适当性的变化传导到了市场的各个层面。”一位中金公司投行部的人士讲道。

协会和交易所发布的部分指引甚至出现了较大的内容变化。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为例。

其在修订指引的过程中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资产规模的计算要求由“前一交易日日终”的时点指标修改为“最近10个转让日日均”的区间指标。另外,全国股转系统还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的资产指标由“证券类资产”标准修改为“金融资产”标准。这些变化都将在未来一定的时间里给市场造成持续的影响。

而对于陆续发布的文件,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在6月28日同记者交流时形容指出,“如果说《办法》是设计图,那么各家单位今日发布的各项指引就是施工图。而双方的关系中,投资者适当性是母法,和各协会以及交易所发布指引间的关系是上位法。各协会以及交易所发布的指引都不能超出《办法》的范畴。”

就在28日证监会发布的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答记者问中,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表示,《办法》定位于适当性管理的“母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适当性管理各环节的标准或底线,归纳整合了各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相关要求,成为各市场、产品、服务适当性管理的基本依据。

至此,以《办法》为基石,以各协会、交易所发布指引为栋梁,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立体矩阵搭建成型。

卖者有责

组成立体矩阵的并非只有监管层、行业自律组织以及交易所。最为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之一,也是此次《办法》和相关指引约束的主要对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同样是立体矩阵的一部分。

那么机构又将如何去管理投资者适当性?其中的重点或在于卖者有责。

“在此之前,我们是没有对证券经营机构这方面的义务有要求的,卖者的义务和责任都很模糊。但如今新规特别强调卖者的义务和责任,也相对于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一线交到了机构的手中。”沪上一家大型券商的人士表示。

证监会则表示,《办法》的核心要求在于强化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卖者有责”的要求,让经营机构在获取经营收益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确保权利义务的对等和统一,切实防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推介高风险证券期货产品,造成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和影响。

而《办法》中也专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也必须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当经营机构没有履行相应义务造成普通投资者损失的时候,投资者就可以控告相关的机构获得相应的赔偿。”前述知情人士通俗地解释卖者有责的内容。

一方面倡导卖者有责,但作为立体矩阵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监管层在修订相关指引的过程中给予了证券经营机构最大的认定权限。

以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为例,对比此前征求意见的草案中,两者对普通投资者的划分有很大的改变。

在正式发布的《指引》中,证券业协会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五级,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C3、C4、C5。但具体分类标准和方法则由证券经营机构自行制定。

与此同时,在产品端的界定中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正式发布的《指引》中产品风险等级的界定也有具体的产品变为了对产品风险的描述以及定义。

“可以理解为监管层将最后一道风险把控交到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手上,如何定义投资者的等级,如何定义产品的风险等级,这些对机构来说在设计相关细则的时候便是设定了根据机构自身情况量身定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而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主要在简单地把某类产品划归到某个等级过于粗糙,并不具有科学性,而且如果有创新产品出来那么分类标准又要修改。从最新的标准来看,意味着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分类的主动权重新交到了基金募集机构的手上,这就要看各机构自身如何去界定,如何进行合理的界定对机构而言其实也是一种风险管理能力的考验。

前述接近监管的知情人士则分析道,“如此安排,一家机构如何管理投资者适当性也将成为其核心竞争力。”

准备就绪

正如前述所讲,《办法》发布至今已经超过半年时间。如今在市场各参与主体在管理制度、技术设备、人员配备、学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与此同时,证券业、基金业、期货业协会和有关交易场所也均公布了相关的自律指引规则。

可以说,目前《办法》实施准备工作万事俱备。前述知情人士则透露:“6月初证监会会同各个单位抽查了10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专门检查了机构在投资者适当性新规这方面的准备程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投资者适当性的准备工作就绪。”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准备工作当中,证监会也充分考虑到了新制度试行的衔接问题。因此,证监会也提出了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的,实施新的《办法》将充分考虑这一现实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

具体而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向新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向老客户销售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需要按照《办法》要求执行。向老客户销售不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的,可继续进行,不受影响。

以现有的股票投资者为例,在《办法》实施后,可以继续买卖股票及风险等级不高于股票的产品,但当购买比股票风险等级高的产品时,比如结构化产品、场外衍生品等,则经营机构需要按照《办法》执行适当性管理要求。

作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给工作的最前线,各家证券公司交易所在近期异常忙碌。

一位北京地区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表示:“就我们的理解来看,新规的核心内容就是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产品和投资者精确匹配。近一个月我们的培训中一直在给经纪人、从业人员强调和强化这一认知。”

还了解到部分券商营业部还通知客户在新规生效前开通各种权限。近日,华南地区一家中信建投营业部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我们现在通知所有客户,如果有能力或者有意愿,尽量尝试开通一些权限,如两融,创业板或者分级基金等,等新规生效后,严格匹配投资者和产品的话,到时候想打擦边球也有难度了。”

三家协会同样要求汇总

三家协会均要求下属机构对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与适当性管理有关的培训,将履行适当性义务纳入其绩效考核范围。并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严格保密。

中证协还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均需要对照《办法》的要求梳理公司的适当性管理操作流程,包括修订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以及梳理、优化、完善各业务部门、各项具体业务的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制度包括客户分类、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金融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适当性匹配、风险提示和持续适当性管理等措施。

在技术准备方面,三家协会均要求下属机构收录的投资者适当性相关的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至少保存20年。中证协还特别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在《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的改造升级。

此番,三家协会还均对“新老划断”问题单独进行了规范。均要求下属经营机构向新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向老客户销售(提供)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向休眠账户重新激活的老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需要按照新规执行。

而相关机构向老客户销售或提供不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的,继续进行,不受影响。同时,鼓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客户回访、自查、评估等工作,主动对老客户的适当性管理做出妥善安排。

券业经营

券商积极布局私人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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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渐渐成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第三方理财等众多金融服务机构争夺的重点,这为投资者寻找私人财富管家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高净值客户对于金融服务专业度诉求在不断提高,多元化和综合化的特征也进一步加强。这正是在当前投资领域多元化、产品服务定制化、投资需求综合化的时代,客户金融服务需求本质的一种回归

作为私人财富管理的重要服务商之一,券商积极布局财富管理(或私人银行业务)。日前,兴业证券在上海正式宣布推出私人银行业务,主要为可投资金融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的高端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不只有兴业证券,抢滩这一“风口”市场的还有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中泰证券等大型券商。

当前,私人财富管理渐渐成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第三方理财等众多金融服务机构争夺的重点,这也为投资者寻找私人管家提供了更多可能。

需求生变带动服务供给

如果简单将财富管理分为“前后”两个时代的话,注重单一产品投资和追求绝对、固定投资回报应属于“前财富管理时代”的特征,但注重大类资产配置和平衡风险收益比等专业化诉求,也是“后财富管理时代”的特点。

作为投资者,在“后财富管理时代”适用的投资逻辑也在悄然生变。兴业证券私人银行市场部相关负责人鲍欢琛认为,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在投资目标上,从追求单产品高收益向寻求综合回报转变;在投资策略上,从单产品集中投资向大类资产配置转变;投资期限上,从短期投资向长期配置转变;在投资方式上,从由个人主导决策向引入专业管理人转变。这些投资逻辑的转变又最终导致了客户对于财富管理服务需求的变革。

“后财富管理时代”,高净值客户投资者有哪些具体需求?鲍欢琛认为,比较具有代表性的首先是高端定制“资产管理”需求,主要集中于企业家客户或是家族客户;其次是企业资本市场交易融资需求,主要集中在企业家客户;第三是资产配置及理财需求,这也是传统高净值客户的需求焦点;最后是类机构交易需求,主要集中在专业投资者中。

可见,高净值客户对于金融服务专业度诉求在不断提高,多元化和综合化的特征也进一步加强。这正是在当前投资领域多元化、产品服务定制化、投资需求综合化的时代,客户金融服务需求本质的一种回归。

券商投研能力占据优势

理财不仅仅是投资,是对客户终身财务的合理规划,甚至是对其人生的规划。相较银行、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券商则在牌照覆盖、行业研究、投资管理、资产获取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依托强大投研能力,以资产配置为核心,汇集资产管理和投行服务于一体,满足高净值客户多元化业务需求,这就决定了券商开展财富管理或私人银行业务将得心应手。

券商为客户提供哪些“私人管家”服务?提供高端定制产品和专享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是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广发证券财富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财富管理部为私行客户提供高端定制服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产品线覆盖各大类资产,包括权益类、固收类、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海外财富管理等。海通证券财富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客户可投资资产状况和理财需求,提供定制化资产配置服务方案,力求实现客户资产的稳健保值增值。

“在投资服务方面,我们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境内外资产管理、投资体验、海外房地产基金及跨境融资等全球资产配置服务;对个人及企业资产实行风险隔离,合理规划并有效整合高净值客户家族(企业)财富。在融资服务方面,为高净值客户设立融资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高净值客户的融资申请,简化办理手续,在融资额度、费率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业务发展和投资交易所需的资金和债源支持。”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朱峰对经济日报说。

“对于超高净值客户来说,我们还将通过全球合作伙伴资源整合,为客户在家族宪章制定、家族精神传递和家族办公室建立等家族财富传承领域全覆盖,将服务由高净值客户个人延伸到其家庭,扩展至其所在企业,提供围绕个人、家庭、企业三位一体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国泰君安证券财富管理部负责人表示。

券商财富管理部门还提供非投资类附加服务。例如,广发证券财富管理部牵头与外部知名机构合作,为私人银行客户提供国际驾照、医疗、子女财富管理培训、家族传承等附加服务,全方位提升客户体验。朱峰表示,在健康医疗领域,光大证券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家预约陪诊服务;建立绿色通道服务,为客户提供高端月子会所、辅助生育及护理等配套服务;个性化定制体检方案,提供著名专家及医学界名医一对一问诊及面对面健康讲座。

与其和同花顺决裂 倒不如和传统业务模式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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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自2017年6月30日收市后,客户使用非第三方客户端软件将无法登录与委托交易;对于擅自接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关闭;使用第三方客户端软件进行证券交易所产生的风险与损失均由擅自接入方承担。

近日,方正证券发布公告,与第三方平台同花顺决裂,切断了交易系统与同花顺客户端软件的接入,理由倒也冠冕堂皇“为了配合适当性管理落地,保证客户资金安全和交易稳定”。方正证券为此致信投资者,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证券交易指令必须在证券公司自主控制的系统内全程处理,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支持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方利用外部接入信息系统开展证券经纪业务。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对外部接入的要求是2015年中股市大跌后就提出来,要求清理整顿外部接入系统的,为何在两年后的现在才做整改?而且,类似于同花顺的交易接入券商委托系统,似乎也没有一个明确界定,到底是属于外部接入,还是导流服务?因为这类接入在经过技术处理之后也可以认为客户不是从外部系统接入券商委托系统的,并没有影响到券商对客户证券交易全程处理。

形象点讲,你也可以认为是券商委托系统的门外面,多了一道大门而已,进了这道大门,是各家券商的小门。所以时至今日,仍然有七十家券商维持着于同花顺的导流及接入服务。因而,方正证券规范的说辞显然不是主要原因,更可能的原因是这个渠道对方正的重要性不那么大了。

券商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合作,可谓分分合合。一类是部分大中型券商的早已“决裂”,另一类是正在“决裂”中的券商,第三类则是与第三方还在进行密切合作的券商。

方正证券近几年发展迅速,已经有一定的资本对三方平台说不。但对于中小券商而言,第三方平台无疑是开展经纪业务的一条捷径。证券经纪业务本来就是一片红海,一百多家券商在争夺着整体萎缩的市场,基本无差异的通道服务,新增客户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其中最简单的就是价格战,市场是聪明有效的,谁价格低就找谁!再加上互联网开户的普及,还有一人多户(后改为一人三户)政策的推出,使得客户新开户和转换证券公司极为方便简单。

这些因素大大刺激了经纪业务价格战,哪家券商先挖一个价格的坑、坑挖的深,客户就像水一样流向哪家,大券商如果勇于挖坑,受益更大。这一轮华泰证券市场份额的异军突起就是最好的案例。即使现在互联网新开户只有万分之二点五的水平,挖坑依然继续有效。

只不过协会的窗口意见影响,互联网上就是一眼望过去就全都是万分之二点五了,只是线下价格依然没有底线。因为新增客户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只要高过规费即可。实际上,现在股民的交易成本中,印花税和交易规费已经超过券商的佣金。印花税是国家收的,交易规费是国家的交易所等机构收的,当然佣金也是大部分国有证券公司收的。

对于券商而言,就同花顺这样的平台,除非监管明确禁止接入,你不得不重视它的巨大流量,特别这个平台的App等客户终端下载量惊人,早在14年底就已经破亿(如下图所示),截止2016年底同花顺APP月活用户数达到2990.48万人,在金融类APP中仅次于支付宝。

这个覆盖率实在恐怖,哪怕只能有很小的流量可以导入到自己公司,也是特别有诱惑力。特别是每个新增客户,对于自己都是增量,何乐而不为呢?

市场上原来还有一家大智慧可以与之抗衡,现在大智慧自己作死,快奄奄一息了,东方财富是另外一个下载量使用量很大的手机终端,但是别人自己也是证券公司,不可能为你导流,反过来我们却看到,东方财富证券倒也在同花顺的合作名单中。

当然拥有巨大流量的软件或者应用也还有不少,但是成本问题就暴露出来。在2014-2015年股票大涨期间搜索导流的成本还可以接受,自2016年起,互联网开户导流每个有效户成本最高接近1000元。按照现在的交易佣金水平和股票客户的平均生命周期计算,恐怕已经是赔本赚吆喝的买卖。这样高昂的引流成本,真不如拿着现金去大街上直接拉客来的有效了。

所以相对于其他互联网引流渠道,类似同花顺这样的证券交易终端引流成本算是低的,如果有些券商是通过变相分佣的形式进行合作,那就更愿意增加一个这样的合作路径了。大不了把同花顺当作一个机构经纪人,当然名义上不能这样说,因为法规禁止机构经纪人,但是实质一样。而同花顺自然也愿意,掌握更多客户数据,也能赚不菲收入,郎情妾意,两厢情愿。

着急的当然是券商。爱恨交织恨不得把同花顺掐死,在监管部门告同花顺黑状的估计不在少数。但告状归告状,私底下又时常惦记着同花顺何时能翻自己的牌子?与同花顺决裂丝毫不影响同花顺的价值,却可能在行情转好的时候断了自己的一条财路。而同花顺唯一担忧的是政策,万一强行禁止就损失大了,应对的策略是赶紧买一家证券公司。这样一来,市场上又多出来一个类似东方财富证券的怪物(去年一年,市场股基市场份额增加了4.35倍),对传统券商而言,恐怕更非乐见。

 不过终止合作就终止合作,用“决裂”这样的词,这是要显示勇气呢?还是要表达深深的怨恨?券商如果真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倒不如去和传统的经纪业务模式“决裂”,转身投向服务一百多万亿的居民财富管理的大市场,不要在没有价值含量的通道业务上再你死我活争斗,转而向真正能为客户财富保值增值的财富管理业务开拓一片蓝海。虽然服务财富管理市场的参与主体也有很多,证券公司属于晚到的,但是鉴于证券公司有着一些其他金融服务公司没有的特殊优势,在财富管理领域还是有着广阔空间。

监管动态

各省仅此一家!“四板”市场7月拉开整合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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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证券监管领域将有多个办法落地,其中《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将开始施行。《办法》将带来诸多变化,并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规范化发展程度迈上新台阶,带动市场服务区域经济,重塑微观经济基础。

结合正在修订的《证券法》拟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调整范围,以及地方政府将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可以预见,未来将形成《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简称“11号文”)以及《办法》、地方实施细则等系统性法律法规以及规则依据,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将进一步规范。

“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具体运作机制还在探索和形成中,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也有待完善,但是部分市场在市场创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颇有建树,区域性股权市场在经济创新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总体来看,为普及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坚实的微观经济基础做出贡献。”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首席研究员高鹏飞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可以有效使资源向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集群发展自然倾斜,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奠定资本市场塔基 重塑微观经济基础

追溯近年来发展情况,区性域股权市场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最具有活力的一部分,不仅区域性股权市场及挂牌的非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在服务企业融资产品创新和企业规范发展等方面同样取得显著进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正逐步打造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坚实的塔基。

目前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形式主要有挂牌、托管和展示三种形式,这是区域性股权市场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需求实行的分层分级制度。

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各省和计划单列市已设立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挂牌企业1.87万家,展示企业6.49万家,仅2016年就为企业融资2871亿元,累计推动企业实现各类融资7940多亿元,其中股权融资占10%,私募债融资占30%,股权质押融资占50%,对促进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证券日报此前走访多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证实,近年来,区域性股权市场根据私募市场和中小微企业的特点,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除了股权托管登记和交易服务,私募债发行、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已经有相当规模。另外,区域性股权市场金融资源聚集优势突显,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资源基础。区域性股权市场已经显现了强大了金融资源聚集优势。

在具体业务中,区域性股权市场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核心定位,尽量实现对小微企业的广覆盖。同时与银行、创投、券商、信托等机构不断整合区域金融要素,有效提高了资本对接效率。

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为例,该交易所融资服务合作商达到197家;吸引银行、证券公司等战略会员50多家;注册金融服务机构会员251家,包括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等。

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今年7月1日起,在上述《办法》的引导下,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化发展将迈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扩大合格投资者范围,《办法》明确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银行理财等各类金融产品可以成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格投资者。

“这有效拓宽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客户资源,有利于扩大投资者规模,促进相关金融产品的有序流转。”高鹏飞称。

《办法》还拓宽了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范围,延伸了市场服务链条。据高鹏飞透露,齐鲁股交中心目前正在探索为山东省规模以上企业提供改制服务,为挂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购重组等各类创新延伸服务。

此外,《办法》明确证券公司可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并鼓励证券公司为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业务、技术等支持,证券公司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全面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业务。《办法》还明确了符合证监会要求的运营机构可以开展新三板的推荐业务试点。据悉,齐鲁股交中心将力争尽快成为推荐业务试点。

四省区面临市场整合 异地挂牌企业待清理

除了上述中央层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上位文件之外,自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11号文”后,湖南、河北、安徽、江西已经陆续出台了关于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的地方版文件。并且综合各省出台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政策不难看出,各地都在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省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去打造。

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快速发展以及下一步规范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区域性股权市场面临辖区内多个市场整合以及清理存量异地企业的难题。

“11号文”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外的企业私募证券或股权的融资、转让提供服务。对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省级政府要按规定限期清理,妥善解决跨区域经营问题。运营机构所在地和企业所在地省级政府要签订协议,明确清理过程中的监管责任,防范和化解可能产生的风险。根据《办法》,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其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外企业证券的发行、转让或者登记存管提供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存在异地挂牌企业,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

“在‘11号文’和《办法》中明确提出异地企业应该退回,但是对于怎么退,什么时间退完没有明确规定。下一步,需要证监会或各地证监局通过通知或者窗口指导的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各区域性股权市场之间也可能需要协作。”另一位区域性股权市场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多位区域性股权市场负责人也表达过同样的疑惑。

目前,全国共有区域性股权市场40家,按照上述《办法》要求,山东、浙江、福建、辽宁、广东5省可以同时拥有省级市场1家、计划单列市1家;四川和西藏共建1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

按照《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运营机构不得超过1家。目前,黑龙江、江苏、广东、广西四省区需要对辖区内区域市场进行整合,具体来看,广东省有2家省级市场,需要合并,合并后,广东省也可以同时拥有省级市场1家、计划单列市1家;黑龙江是拥有省级市场最多的省份,目前的3家市场需要合并为1家;江苏、广西分别有省级市场2家,都需要合并为1家。

互金专项整治已确认延期一年 工商注册这些字眼一律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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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据了解,《通知》对下一步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进度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正式明确了整改实施阶段应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整改期最长可延至2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及验收。

此外,《通知》要求从业机构按照整改意见书自行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并提交本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省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审核。整改计划应承诺不新增不合规业务;对存量不合规业务明确退出时间表,原则上不超过1年,分领域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做好退出业务可能引发风险的应急预案。

《通知》表示,从业机构应对照整改计划,组织实施整改;整改期间要按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省领导小组指定部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及违法违规业务退出进度。

《通知》强调,各省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组织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期间辖内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数量及业务规模双降。

对于跨省从业机构,机构总部注册地省级领导小组要将处置工作意见通报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领导小组,共同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做好严格准入或备案管理。此外,要做好严格准入或备案管理。凡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或备案管理。清埋整顿期间,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与此同时,整改期间,从业机构存量不合规业务要逐步压降至零,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一经发现新增不合规业务,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省领导小组指定部门)须立即叫停并严肃处理。

创新业务

存量洗牌致第三方支付牌照收购价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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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行官网显示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完成支付牌照注销,至此,央行注销支付牌照名单增至13家。数据显示,从2011年5月3日央行发放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目前全国仅剩247张有效支付牌照。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存量支付牌照将持续减少,第三方支付牌照价值将不断上升。

继续收紧

继央行公布对第四批93家支付机构的续展决定后,27日,央行官网显示再次注销一张《支付业务许可证》,即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至此,央行注销支付牌照名单增至13家。

这13家机构中,3家因为严重违规而被注销,如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链断裂等严重问题于2015年8月24日被央行注销牌照;北京润京为主动申请注销;其余9家均是因为业务合并而注销,如此次被注销的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随着牌照的下发,支付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但随之在备付金、清结算、二清、套码等方面开始陆续暴露问题,监管层因此开始出手整顿支付行业。从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情况来看,央行批设新牌照速度逐年下降。”网贷之家研究员王海梅表示。

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2011年5月3日央行发放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有效期为五年。但2016年8月第一批支付牌照到期续展时,央行明确表态原则上不再核发新牌照,这意味着市场上支付牌照只减不增,数据显示,目前第三方支付牌照仅剩247张。

天价牌照

由于不再发放新牌照,存量洗牌导致支付牌照收购价格越来越高。

据了解,第三方支付业务主要分为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和银行卡收单三类。其中网络支付又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一位支付行业人士对金证券表示,“一般一张经营范围为互联网支付牌照的市场价格约5亿元,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两项经营业务牌照超过6亿元,而拥有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收单三项业务牌照价值超过10亿元。”

不少公司通过收购第三方支付的母公司或股东的股份进而获取第三方支付牌照。截至目前,全国共发生36起收购或拟收购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案例。目前公布的收购或拟收购的案例来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资质牌照价格相对较低,基本在5000万元-1亿元左右。拥有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的牌照价格较高,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单个业务牌照价值差异较大;拥有多个业务资质并且本身业务发展较好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价格更高,如此前海立美达以约30.39亿元收购联动优势91.56%股权,新力金融以23.79亿元收购海科融通。

王海梅表示,“央行明确表示原则上短期内不再批设新机构,所以上市公司进军支付市场只能通过收购方式来获取;另外,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支付习惯的改变,第三方支付牌照既可帮助上市公司减少成本压力,也可以记录大量用户消费行为数据,有较高的数据价值,有助于巨头公司构筑各家的闭环生态系统。”

私募基金

申赎周期不断缩短 一些私募产品加速“公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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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延续分化,私募产品发行艰难,一些私募试图通过“公募化”私募产品吸引投资者。近期,有私募产品在申赎方式上采用“公募化”操作,允许客户每日申购赎回,且不设封闭期。

每月申赎变为每日申赎

据了解,大部分私募基金的申赎方式为每月开放一次,锁定期半年;也有部分私募基金是固定半年、3个月开放申购赎回。随着市场波动加剧,近年来个别私募为了增加产品的流动性,开始尝试“公募化”操作,每周开放申购赎回;近日,金斧子和九坤投资更是合作推出了一款每日打开申购赎回的产品,且不设封闭期。

该产品名为指数增强“余额宝”,主要对标沪深300指数,同时通过量化选股来做增强。产品管理人、九坤投资总经理王琛向中国基金报表示,每日申赎的设置和产品的策略有关。“这个产品采用指数增强型策略,确定性收益是阿尔法,客户承担的风险是贝塔。如果市场出现暴跌,客户无法赎回的话风险会很大,所以我们将产品设置为每日开放申赎。”

同时 ,为了避免每日开放申赎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问题,王琛介绍了他们的措施:一是产品主要通过股指期货来进行指数跟踪。“股指期货本身只需要20%~30%的保证金,所以有80%的现金可以用来应对赎回。而且股指期货平仓之后是可以当日取出,不像股票需要T+1日才可以取出现金,这样就可以应对客户赎回的流动性。”剩下的80%现金,在不发生赎回时主要进行量化选股,获得贝塔收益。二是实施阶梯式收费:一周内赎回费用为2%,随着时间的拉长费用会下降,持有半年以上费用为0。第三个措施是自己跟投部分资金以保证产品的运作。

私募“公募化”趋势明显

近两年,有私募已经直接转为公募,鹏扬基金、凯石投资和博道投资都已成功获得公募牌照,朱雀、恒信等知名私募也在积极申请。而更多私募虽然在形式上并非公募,但在申赎机制、信息披露、投资品种、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在向公募基金看齐。一般说来,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私募每周公布。不仅如此,与公募基金定期公布策略报告和季度报告一样,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者以更密集频率公布其操作报告。同时为了控制净值回撤,不少产品在投资方向和比例上都有所限制,如不买ST股、单只股票投资比例、风控标准和公募一致等等。

私募的公募化倾向日益明显,在业内人士看来,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公募出身的私募基金经理已是私募的中坚力量,他们骨子里带有公募基因;二是在市场低迷的环境下,投资者风险偏好下降,更稳健、更具流动性的产品更能获得投资者青睐;三是随着私募监管趋严,不少私募不得不实施“公募化”风控。

对此,业内人士也表示出一些担心。有基金研究人士表示,私募“公募化”会带来很多问题。首先私募的主要收入为业绩提成,较长的申赎周期能让私募对目标收益有更大的把握能力。而每天开放申赎不仅对清算的要求很高,而且会增加私募操作的被动。其次,由于私募不能对外宣传,频繁打开申赎会导致产品金额的流入和流出不平衡,进一步加大操作的难度。此外,大部分产品的周期较长,如股票型基金一般是3年周期、货币和债券产品为1年周期,如果将长周期的产品改成短周期,大部分投资人会亏损。最重要的是“公募化”操作有悖于投资者希望购买差异化产品初衷。“买私募主要是看中私募管理人,最终赚到钱就好,不管过程怎么样。如果私募在投资品种、风险控制、申赎规则上都"公募化",投资者还要担心赎回时间、投资标的等,那还不如去买公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