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受聘担任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2017年9月15日,长城证券与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同日,长城证券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
截至目前,长城证券对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辅导工作正在进行中。
附表: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中介机构
发行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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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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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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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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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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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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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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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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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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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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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