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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哪些情况属于 交易异常波动需临时停牌?

日期:2014-06-23 作者: 文章来源: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交易异常波动,交易所有权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直至有关当事 人作出公告后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 

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 票、基金公开信息

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15%

某只股票的日成交量与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连续5个交易日 放大10倍;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它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基金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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