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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开业须建反洗钱内控制度 防止借投保“捣鬼”

日期:2010-08-16 作者: 文章来源:

商报讯 上周末,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申请开业或重组改制时,必须设置反洗钱负责机构,并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

所谓保险洗钱,是指一些个人以及团体利用保险市场及保险中介市场的渠道,将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投保、理赔、变更、退保等方式来掩饰、隐瞒其来源或性质,以逃避法律法规制裁的行为。

此次,保监会堵截洗钱漏洞,要求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反洗钱内控制度包括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培训宣传、审计、保密、协助监督检查和行政调查等。

【作者:崔启斌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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