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简介 |
基金概况
金泰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封闭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 15年。
基金发起人为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和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7号文批准,全部20亿 基金单位,由发起人认购6,000万基金单位,其余194,000万基金单位于1998年3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发行价1.01元人民币(含0.01元发行费用)。基金的发行和募集工作已于1998年3月27日结束。
1998年3月27日,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公告金泰证券投资基金 成立。公开发行的19.4亿份基金单位和发起人认购的6,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20亿元,已于3月27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金泰基金专户”,本基金的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8年)第015号文]审核 同意,将于1998年4月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基金总份额为20亿份,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额为19.4亿份,本基金发起人认购的6000万份基金单位中的3000万份,根据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契约规定一年后上市交易,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存续期内不能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5%。
基金上市后交易单位每手为100份,存续期15年(1998年3月27日至201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