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近到期期权合约逐步调整保证金征收标准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5-11-03 字号【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规定以及《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相关约定,我公司决定自20251123日起对临近到期期权合约逐步调整保证金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1、客户开户后保证金参数N默认为15%

2、若客户保证金参数N值小于10%,则在E-2日清算后至E-1日日间,当月到期合约保证金参数N=10%E日为行权日)。若客户保证金参数N值大于或等于10%,则在上述时间区间参数N值保持不变。

3、若客户保证金参数N值小于20%,则在E-1日清算后至E日日间,当月到期合约保证金参数N=20%E日为行权日)。若客户保证金参数N值大于或等于20%,则在上述时间区间N值保持不变。

4个别实施特殊保证金水平的客户不受前述调整影响。

其中:客户做ETF期权卖出开仓时收取的保证金标准相关公式说明:

(一)开仓保证金

1、认购期权开仓保证金=(1+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

2、认沽期权开仓保证金=(1+N)×Mi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二)维持保证金

1、认购期权维持保证金=(1+N)×[合约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2、认沽期权维持保证金=(1+N)×Min[合约结算价 +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0)。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与您开户所在营业部联系或者咨询长城证券客服电话95514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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