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601995)、“东兴证券”(601198)、“信达证券”(601059)于2026年9月7日分别发布公告,将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以及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详见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A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A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以上市公司的最终公告为准)。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中金公司”(601995)、“东兴证券”(601198)、“信达证券”(601059)且需要进行收购请求权以及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收购请求权以及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4日)将相应股份从信用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申报。担保物转出,需满足担保物转出后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仍达到300%以上等相关条件。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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