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降价为目标,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范围
集采的目标任务是为了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未来还将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
集采通过机制改革挤出药价水分,不仅可有效实现药品降价,切实惠及患者;而且净化行业生态,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优化用药结构提升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入围标准包括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根据每种药品入围的生产企业数量分别采取相应的集中采购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为2家的,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6-2023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LTD ALL RIGHT RESERVED | 粤ICP备B2-20030417号
工信部备案网站:http://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