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鹏华基金协商一致,根据《长城证券“长盈宝”业务服务协议》、《长城证券“长盈宝”业务规则告知书》和《长城证券与鹏华基金货币基金余额理财业务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结合长盈宝的实际业务情况,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自2018年1月4日起,本公司决定对长盈宝——对接鹏华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905,以下简称“长盈宝鹏华安盈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投资金额限额调整为人民币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投资长盈宝鹏华安盈宝金额超过人民币100 万元(不含100 万元),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提请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gw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咨询相关情况。或者访问鹏华基金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但不保证所代销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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