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城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长城证券申请信用衍生品业务的监管意见书》,根据该监管意见书,长城证券申请开展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以及监管认可的其他信用衍生品卖出业务获得监管无异议。
长城证券自成立以来,始终牢筑风控之本、稳扎经营之基,运作规范、发展稳健,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长城证券,证券代码:002939)。自2010年交易商协会推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以来,长城证券固定收益团队即积极开展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研究和准备工作。该团队从事债券投资业务近20年,风格稳健,业绩位于行业前列,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较强的估值能力,同时,公司也已经建立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为业务开展准备了基础。
此次获准开展信用衍生品业务,长城证券将严格按照监管意见书的要求,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与民营企业,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严格计算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切实防范业务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