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受聘担任上海爱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
2017年7月21日,长城证券与上海爱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2017年7月24日,长城证券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
截至目前,长城证券对上海爱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辅导工作正在进行中。
附表:上海爱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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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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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用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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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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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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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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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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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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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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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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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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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