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监管趋严,利好连锁药店龙头——广东零售药店政策点评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4-16 字号【
报告名称:《政策监管趋严,利好连锁药店龙头——广东零售药店政策点评》
报告类型:行业研究
报告日期:20180413
研究员:赵浩然,彭学龄,陈晨
行业:医药
投资评级:推荐(维持)
【内容摘要】

 

连锁药店企业准入门槛提高,利好省内龙头连锁企业

  《连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至少10家连锁门店构成;要求在管理系统、药品采购和配送物流等实现“七统一”;提高连锁企业的验收标准,包括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等关键人员、配送中心(仓库)的面积标准、计算机系统等。截止到2016年底广东省共有连锁药店企业405家,连锁药店19,502家,政策明显提高了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准入门槛,有望降低低水平连锁企业的进入。 

  此外政策鼓励企业采取“互联网+”销售方式创新经营模式,明确可以将执业药师集中注册在总部统一调配使用、集中审核处方,并规定了企业兼并重组可采取简化程序办理行政许可,广东省内龙头企业有望凭借先发优势,通过销售模式创新和并购重组,加快门店扩张,提升省内市场份额。 

   

  分级分类率先试行,集中度和连锁化率不断提升 

  《分级分类办法》规定药店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一类店只允许销售非处方药、二类店允许销售非处方药和部分处方药、三类店允许销售非处方药、处方药(除麻醉、放射等)和中药饮片,《办法》按风险级别将药店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药店的监管,同时对三类门店执业药师、营业场地、设备、陈列布局等作出较具体要求。 

  政策对药店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限制了一二类门店的销售药品范围,三类门店的高标准提高了认证门槛和经营成本,目前广东共有52,137家零售药店,其中单体药店32,635家,连锁化率仅为37.4%,低于全国的49.5%,连锁药店龙头在管理、人才和资金等优势明显,有望获得更多的三类门店资质,大多数单体药店经营范围将受限,市场不断受到挤压,行业集中度和连锁化率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分类分级有望全面铺开,为处方承接打下基础 

  2017年11月商务部起草了《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长沙、广州、青岛、昆明、成都将进行药店分级分类试点,随着广东省分级分类政策的落地,预计其他城市将会推出相关政策。国内政策积极鼓励处方外流,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指出推进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此前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实现“三保合一”,未来处方、医保结算与药品零售的信息对接步伐有望加快,叠加药店分类试点铺开,三类药店的发展成熟,将为连锁药店承接处方外流打下基础。 

  趋势下,重点推荐广东药店龙头企业大参林(603233),建议关注益丰药房(603939)、老百姓(603883)和一心堂(0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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