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猫眼娱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强化内容及渠道协同优势——光线传媒(300251)公司动态点评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2-14 字号【
报告名称:《与猫眼娱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强化内容及渠道协同优势——光线传媒(300251)公司动态点评》
报告类型:公司研究
报告日期:20181213
研究员:杨晓峰,何思霖,张正威
行业:传媒
公司代码:300251
投资评级:推荐(维持)
【内容摘要】

 

公司与猫眼娱乐于2018年12月10日在北京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联合投资、制作、宣传、发行电影及电视剧,电影兑换券服务、广告服务,媒体及其他形式的广告资源购买等方面展开合作。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陈少晖先生同时担任猫眼娱乐的董事。

猫眼娱乐主要以猫眼微影业务为主,提供包括在线票务、影视内容、电商及广告等在内的互联网泛娱乐服务,旗下猫眼电影是目前国内在线票务平台龙头,拥有广大的用户市场覆盖、强大的基础技术设施和成熟的大数据能力。

根据公司半年报,公司持有猫眼微影19.35%股权,截至2018H1,猫眼微影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2.55亿元,营业收入18.95亿元,净利润-2.07亿元。

随着电影产业工业化不断成熟,电影市场渠道将在宣发环节具备更强的影响力及话语权,猫眼作为电影市场互联网渠道寡头之一,近年来已从单纯的在线票务平台逐步往电影产业链上下游渗透,公司此次与猫眼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着力于在投制影视剧、宣传发行、票务及广告等环节通力合作,有利于推进公司影视主业的长期发展,为公司在内容及渠道等方面提供更为显著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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