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管住两头,放开中间,新能源消纳迎来春天——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动态点评*电力及公用事业*于夕朦,范杨春晓 20210908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9-10 字号【

【内容摘要】

 n  事件: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准两网报送的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将在部分试点省市开展绿证交易。

本次绿电交易明确了参与主体。附加收益归属等,提出了“证电合一” 

n  绿色电力交易特指绿色电力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本次绿电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结合了我国此前的绿电交易制度及绿证制度,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n  1)产品种类:初期产品主要为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水电。 

n  2)参与主体:初期主要面向省内市场,售电方优先组织平价风光电量参与交易。如果无法满足需求(部分省份平价装机有限),则由电网代买购买符合条件的平价风光电量或带补贴的电量,补贴电量不领取补贴但也不计入项目的合理小时数(即可以拿补贴的利用小时数)。初期购电用户主要为有绿电消费需求的企业,后续将引导电动汽车、储能等市场主体参与。 

n  3)价格形成机制:对于电力直接交易方式购买的绿电产品,交易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通过双边协商、集中撮合等方式形成。对于向电网企业购买的绿电产品,以挂牌、集中竞价等方式形成交易价格。试点交易初期,按照平稳起步的原则,可参考绿电供需情况合理设置交易价格上、下限,待市场成熟后逐步取消。 

n  4)附加收益(即绿电交易价格高于上网电价的收益)归属:完全市场化绿电产生的附加收益归发电企业;向电网企业购买且享有补贴的绿电,产生的附加收益用于对冲政府补贴,发电企业如自愿退出补贴参与绿电交易,产生的附加收益归发电企业;其他保障上网的绿电,产生的附加收益专款用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工作,主要用于建设辅助调峰机组和设备。 

n  5)浙江政策中提出用户侧绿电价格将由“交易价格+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 

n  6)明确将优先进行绿电的交易组织、试行和结算,优先顺序高于其他优先发电计划和市场化交易结算,并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签订5-10年长期购电协议。 

n  7)提出“证电合一”。绿电交易将提供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制度,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绿电交易试点需要,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批量核发绿证,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绿电交易结算结果将绿证分配至电力用户。 

绿电保障性电量及部分补贴电量由电网统购通销,提升全行业谈判议价能力 

n  根据政策,除完全市场化交易的绿电部分,其余的保障性收购电量及享有补贴的电量均由电网在交易中心代卖,差额收益部分未来将由电网企业统一进行安排,预计含补贴的电量产生差价收益将进入可再生能源基金,用于发放补贴。其余资金将用于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及购买辅助服务(例如火电容量电费、抽水蓄能等),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此外由于有电网统一负责代销,实质上提升了全行业的谈判议价能力。 

绿电交易优先交易属性促进消纳,增厚竞价项目利润,东部竞价项目有望受益 

n  由于绿电交易可以令新能源发电企业优先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因此在用电紧张时段用户将有更强的购买意愿,通过购买绿电稳定锁定电量,避免限电,我们认为这样的优先交易属性可以提升新能源的消纳。东部地区是我国电力负荷中心,并且愿意为绿色环境属性额外付费的外向型出口企业更多,我们认为东部地区的绿电交易将更为活跃。由于东部地区购买西部地区绿电时的价格包含了包含输配电价及辅助调峰电价,因此东部企业购买东部绿电意愿更强烈。 

n  而根据政策,对于竞价项目而言,绿电交易带来的附加收益有部分将归属于新能源运营商,对于存量补贴项目而言,附加收益将冲抵政府补贴,降低新能源补贴规模,改善现金流。我们预计绿电交易初期,度电超额收益在3-5分钱,以2020年我国风电和光伏利用小时数2097小时和1160小时计算,1GW风电和光伏装机营收将分别增加0.63亿元至1.05亿元和0.35亿元至0.58亿元。 

绿电交易更好发挥了风光的环境价值,增强了消费侧购买溢价绿电的意愿 

n  “双碳”目标的提出促使企业有了更多的对环境属性的需求。目前许多大型企业为了实现“双碳”目标,纷纷开始进行碳足迹核算工作,并对自身上下游和产业链相关企业提出了减碳排放诉求,因此企业对于带有环境属性的商品需求愈发强烈。购买绿电和绿证可以帮助企业能源使用方面的无碳化,是其实现双碳的主要方法之一。此前由于绿证价格较高(风电绿证平均约0.18元/底,光伏绿证平均0.68元/度),购买意愿并不强。而绿电交易由于“证电合一”,大幅降低绿证购买成本,预计将显著提升企业溢价购买绿电热情,更好发挥了风光能源的环境价值。 

“证电”分离脱离物理限制更加灵活,或是更优选择 

n  本次绿电交易试点方案实质上采用“证电”合一的方式捆绑销售绿电和绿证,我们认为“证电”分离(即绿电和绿证分开单独交易)或为更优选择,主要原因为“证电”分离制度更加灵活:1)“证电”合一的方式受到了物理层面限制,绿证消费意愿强的地区更多只能消费本省的绿证和外送通道起点地区绿证,而新能源资源和项目众多的西部地区由于本地消纳能力不强和无外送通道等原因难以售出绿证,从而削弱了绿证制度的作用。同时由于物理限制,部分购买主体可能无法完成自身的绿电消费目标(即无法轻易调自身控使用绿电比例),例如企业希望实现全部用能都是绿电,但是由于物理限制,可能无法实现目标。而绿电单独交易就可以跨越时空障碍,自由释放供给。2)西部地区风光资源丰富但外向出口型企业不足,本地企业支付环境价值的意愿不足,而东部企业新能源资源更少,但意愿强烈,“证电”合一模式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而“证电”分离由于摆脱了时间及空间方面的限制,将更加适配当期的需求。 

n   投资建议:绿电交易制度运行后将提升新能源消纳,并增厚行业利润,推荐关注优质清洁能源运营商:中闽能源、福能股份,相关标的:三峡能源、长江电力、龙源电力(H)、中广核新能源(H)、华润电力(H)。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执行情况不及预期、用电量需求下滑、电价下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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